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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将法院工作推向新征程

阔步前行的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12/8 17:37: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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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两个字眼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是很庄严、神圣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邻里纠纷、财产纠葛,社会矛盾等都与法院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法院应该是维护公正的代名词,应该是人民寻求公正的坚强保障。

  法官,不仅应是法律人,更应是政治家。没有正义感的法官是办不好案件的。如果裁判不公、效率低下,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纷争就不能得到及时平息,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每一位法官要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树立起法官的良好形象。

  法院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效如何,也应当由群众来评判,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中,不仅能看到公平,并能感知公正,最终能达到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从而使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

  ——苟成哲

  围绕三项重点 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同时也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找准法院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和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抓好审判执行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法院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临夏州的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职能化解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具体体现。基层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深入把握社会矛盾根源,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贯彻落实,从而深入推进矛盾化解。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建立健全处理该类案件的常态工作机制,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法妥善化解。

  加强涉诉信访和执行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实行无缝隙信访接待制度,加大领导和案件承办负责人包案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做好诉前调解和判后释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当事人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开展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提高审判质量、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司法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要求,构建大调解机制和格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讼程序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积极加大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在全州法院推广力度,取得成效。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建设一流的诉讼服务平台和办公场所;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力度,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整合资源参与创新

  人民法院要与时俱进,坚持能动司法。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断完善法院管理职能,有效整合了审判资源。

  首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公安、工商、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涉农等行政纠纷,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违法占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自然环境等违法行为,保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其次,依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通过审理各类案件,确立规则、树立导向,增强人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尊重、服从并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裁决,促进社会管理事务进入民主法制轨道。

  再次,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对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的经济社会领域可能影响发展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经济、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新型社会管理秩序的形成;积极探索和总结少年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司法原则,切实做好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对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黄、毒、赌、骗”等各种犯罪活动,净化虚拟社会环境。强身健体公正执法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一个永恒地课题。2010年,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从高标准履行好审判职责出发,将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历史责任,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适应民族地区法院任务要求的审判队伍。

  从思想政治上。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从司法能力上。一是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法官为重点,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挂职锻炼、外出考察学习、内部轮岗交流等形式,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和学习,着力抓好法官业务培训、任职培训、晋升培训、续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把培训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三是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实践活动,提高法官判断事实能力、调解纠纷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以干警队伍的能力提升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快捷高效。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营造“学先进,用先进,赶先进”的氛围,树立和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五是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正常更替工作,及时、稳定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

  从法院文化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和手段,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法官演讲比赛、庭审观摩评比等各种文体竞赛活动,展现法院干警风采营造法院文化氛围。

  从基层基础上。抓好检查督促工作,促进省高院绩效考评、州法院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指导联系制度,以下发指导性文件、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编发优秀裁判文书、公布典型案例、召开研讨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基层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提高基层法院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狠抓作风建设塑造人民满意新形象

  作风建设关系法院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关系司法的公正、高效与权威,关系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加强作风建设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对作风建设高度重视,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司法六公开为主线,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塑造心齐风正气顺、积极和谐向上、群众认可满意的新气象、新面貌。

  司法公开全面落实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司法公开就是让民众接近司法,知悉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法院的公开理念、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尚有一定距离,临夏州法院是如何真正做到阳光司法”这个问题,苟院长认为,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了“阳光司法、透明公开”的理念,按照“五有五规范一满意”的建设目标,大力实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积极建立工作记实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坚决破除对司法公开的疑虑和畏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把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了立案信息公开。对于不属于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的案件,积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对起诉材料、上诉材料、申请再审材料等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及时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公开说明理由。已经立案的,向当事人公开案号、承办庭室及联系方式,以便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审判情况。

  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立案庭安排值班法官,负责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风险提示、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权利和义务等事项,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做到了一次性告知。

  三是严格执行公开审理。决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依法公告开庭信息。对于社会关注案件,通过媒体、法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开庭公告。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庭审环境。设立旁听证发放处,方便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组织旁听公开开庭的,提供方便。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四是进行诉前调解。在立案庭设立调解室,配备经验丰富的调解法官,做好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和行政调解窗口,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优势。

  五是建立灵活、方便的听证机制。对办案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程序的,公开听证。对于缠诉缠访的案件,加大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的力度,增强了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透明度。

  六是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同时,完善小额诉讼速裁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等业务。

  审判工作稳步推行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把“作风建设年”活动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大大鼓舞了全体干警的士气,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

  案件质量不断提高。老百姓上诉是希望得到法院公正的判决,用高质量的审判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该院全体干警从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个庭、办好每一起案件、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入手,着力改进审判作风。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调解工作持续进步。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该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工作作为促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把加强调解工作作为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有效途径,不断探索调解新方法,总结调解经验,拓宽调解范围,加大调解结案比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且连续三年来,全州法院调解率在全省法院系统居于领先位置。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指导基层成效显著。该院院党组成员都确定一个县法院、一个基层人民法庭为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对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改变以往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做法,派出两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法院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分解落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贯彻情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该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切切实实转变作风,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理念,实现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新飞跃,同时也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开展“五进”宣传彰显人民法官新风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抽调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20名法官,组成两个工作组,由院主要领导带队,从2010624日开始,组织实施法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农户”活动。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回访当事人、倾听群众呼声”为重点,以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访问农户,回访案件当事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方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就地调解一批纠纷,办结一批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彰显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和司法的能动性。

  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法官“五进”活动中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征求意见建议,走访“五进”工作点,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先后走访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36家,召开座谈会36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村级组织负责人、干部职工、案件当事人参加。据统计,发放问卷调查450份,其中干部243份,工人85份,农民41份,学生38份,个体劳动者25份,其他18份,征求到意见建议8条。

  在机关中。重点了解行政机关的法律需求,对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解答。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增强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保全意识、调查取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文书制作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协商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行政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白皮书”制度,积极探讨争取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协助法院做好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在企业中。详细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同时,了解企业发展对司法的现实需求,就地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惠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活动时,公司反映有申请立案处理的5件房屋拆迁纠纷案件,要求予以帮助解决。法官“五进”工作组高度重视,现场协调。经过临夏市人民法院认真审查、迅速立案、与原告交流沟通,原告及第三人答应将每名被告人的安置补偿款从8万元提高到17万元,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76日, 5名被告领到了第一笔安置补偿款,为企业解决了困扰正常工作的一大难题。

  在乡村(社区)中。积极指导社区、乡村民事调解工作,使社区、乡村一些简易的家务纠纷、邻里纠纷不出社区和乡村即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群众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社区及村委会基层组织建立联系,建立多元化民事调解机制,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或案件事实清楚的传统民事案件,组织社区、乡村干部调解解决,就地及时消除矛盾,实现法律效果的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学校中。开设“法律讲堂”,通过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解答师生和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同时,与学校联系,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律辅导员,建立“法律讲堂”长效机制。

  在农户中。重点回访案件当事人,为当事人解难答疑。选择赡养、相邻关系、宅基地等三类较难处理的典型民事纠纷进行回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社区下岗职工在法律上遇到的疑难问题,耐心细致地作了解答。

  积极整改促进实效

  据悉,该院针对“五进”活动进行了征求意见,并能及时整改,使法官“五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征求到8条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和透明度;三是加大对离婚案件的调解;四是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加大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五是加强法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六是加大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力度;七是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所在的村镇干部群众多沟通协调,多听取基层干部意见;八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律帮助。

  该院院党组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通过8项措施予以整改。一是要结合案件审理,加大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临夏州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全州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方案》,牢固树立“阳光司法、透明公开”的理念,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制定调解工作目标、任务,拓展调解领域,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在调解方式、调解形式上下功夫,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相统一,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四是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司法为民年”、“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五是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程序,严格执行管理,实行执行工作“四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救助等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做好案件当事人的疏导化解工作。七是把法官“五进”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服务。八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案件的当事人减收、缓收、免收诉讼费,给予司法救助。

  法官“五进”活动是加强法院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宣传法院工作、展示法官风采的重要途径,更是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化解矛盾的重要形式。该院通过法官“五进”活动,对群众进行“零距离”的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多元化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指导和协助社区搞好稳定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并将影响稳定的隐患、苗头化解在基层,为临夏的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现在临夏州法院的工作已踏上推向新阶段的征途,有了一个高的起点,更希望能借东风之势,再接再厉,工作上取得更大成效,以一种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形象展现在临夏老百姓面前,为临夏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的司法环境而继续前行。

  国泰才能民安,只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才能平稳较快发展。近几年来,许多看得见看不见的变化,让临夏人感受到和谐社会带来的安居乐业的幸福。也正是由于有这样一支为百姓创建和谐司法的队伍,使得临夏州在法治环境里撑起了一方晴朗祥和的天空。如今,临夏州法院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正站在一个新起点,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奋进的精神、更坚实的步伐,去开创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苟成哲(中)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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