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斌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在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董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保岗出庭履行职务,甘肃春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春出庭辩护。当事人亲属及社会公众40余人参加了旁听。临夏中院院长马军以及刑事审判团队全体法官观摩学习了整个庭审。
庭审中,结合“三项规程”的要求,通知部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案件的侦破情况作了解释说明,唐斌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合议庭成员的积极配合下,有条不紊地推进法庭调查、辩论、陈述等各个环节。庭审程序层次分明、繁简得当、条理清楚,切实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整个庭审活动严谨有序,持续了四个小时,并按照规定全程录音录像。由于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通过观摩,大家一致认为,省高院唐斌副院长作为入额法官,带头办案,而且主动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全体法官做了表率、立了标杆。庭审活动是法官作为审判主体,在诉讼各方的参与互动中,行使判断权、裁决权的中心环节,是司法审判产生权威性、具备正当性的程序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州两级法院要以今天唐斌副院长的观摩庭为契机,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采取积极措施,着力解决庭审虚化、形式化、走过场等问题,全面引导法官把审判活动的重心放在法庭上,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突出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不断提升庭审质效,用庭审这个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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