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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康乐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夏中院 发布时间:2023/8/23 10:09: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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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康乐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康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7、对本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委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负责开展本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1、负责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2、负责本院案件信息管理、办案流程监控工作。

1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4、承办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设置派出机构4个:苏集法庭、胭脂法庭、流川法庭、景古法庭。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个。

2.公益二类0个。

(三)其他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产拨款支出,故表九无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76.7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9.05万元,下降27.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审判法庭项目已初步完成,收、支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2.66万元,占91.73%;其他收入186.89万元,占8.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43万元,占67.16%;项目支出735.03万元,占32.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40.70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508.15万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久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26万元,下降20.51%。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因新审判法庭项目建设,支出中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和年中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8万元,支出决算为6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拨款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84万元,支出决算为9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36万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4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万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培训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万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0.44万元,支出决算为69.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7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新增购置车辆,相关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1万元,增长99.75%,主要原因是新增购置车辆,相关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需新购置两辆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节约各项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37.08%,主要原因是因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督导次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3,共涉及资金45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457.1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18万元,执行数为13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我院审判执行正常运转,且审判办案质效提升提高案件结案率、执行率。保障了法院的重点不足。二是202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24件;结案数达到4405件;结案率达到95.1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字化信息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永久性机制建立仍在进行中,有进步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以公正司法为主线,坚定不移抓好司法审判主责主业;以整风肃纪为抓手,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共受理各类收案数达到4624件;结案数达到4405件;结案率达到95.16%;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辖区内经济发展存在下行阻力,基层法庭人员生活质量保障仍存在提升空间,基层法庭干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以公正司法为主线,坚定不移抓好司法审判主责主业;以整风肃纪为抓手,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

3)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95.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万元,执行数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受理各类案件4032件,审、执结案件3468件,结案率86.0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00%。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4件,其中受理公诉案件79件、自诉案件5件,审结76件,结案率为80.85%。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11件,审结2219件,结案率为88.37%,共受理执行案件1437件,已结1173件,结案率81.63%,通过线上立案134件,在线审结案件349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10.06%。二是保障法院完成2022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2022年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未完成绩效指标,下一年将更加合理的制定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严格把控,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争取达到目标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2022年度康乐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康乐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2022年度康乐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