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临夏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研讨培训会。会上我院行政庭庭长丁玲结合全州行政审判工作,就如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丁庭长介绍了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全州两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呈现的特点,指出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建议。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建议有关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观念,尤其是重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二是增强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活动既要遵循实体法规则,也应当遵循程序法规则。遵循正当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基础。建议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监督,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注重源头预防,进一步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增强为民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针对群众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因群众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引发纠纷。尤其在处理土地房屋征收、工伤认定等涉民生的案件中,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出发,解决实际困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四是重视行政诉讼,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中,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利于增强群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解与支持,有利于行政案件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因此,建议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
五是促进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摒弃“让行政机关胜诉就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就是添乱”的思想,坚持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尤其在治安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领域,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推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机制的对接,依法开展行政和解、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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