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着眼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诚信社会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这个大局,针对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这一实际。2017年11月中旬,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者,更好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推动村级产业互助资金这一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更好的发挥效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全州法院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依法维护好村级产业互助社资金的运转安全。州委、州政府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围绕解决农村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通过政府筹资、企业注资、村民入社、慈善机构和社会捐助等模式,聚合资金资源,在全州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这一便民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有效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缓解了农村贫困群众贷款难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帮助贫困户发展富民产业,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部分借款人资金使用不当、投资效益不好、还款意识不强等原因,出现了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如期还款的现象,加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系新型的村民自治组织,在运行管理、借款对象的审核把关、借款发放回收、担保方式、资金用途监管等诸多方面正处于逐步探索和完善阶段,因此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针对当前出现的这一倾向性问题,全州法院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和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推动全州经济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依法维护好村级产业互助资金安全运转的重大意义,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者,为村级产业互助资金这一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更好的发挥效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各县市法院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借钱不还、逃避债务、拒绝执行等行为。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巡回审判、炕头法庭等方式,将法庭移到案发地,对类似案件进行集中审理,让那些欠债不还者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通过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旁听,接收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同时,让当地的陪审员参与到案件审理和案件执行过程中,使案件审理工作和案件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沟通更加顺畅、更能得到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探索推行快速高效的审判模式,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力所能及的从立案、审理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探索实行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发出支付令、集中办理等,加快审执节奏,缩短办案周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执行环节,要借力“飓风行动”、“冬季攻坚”行动等,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财产集中查控、联合信用惩戒、依法搜查住宅、司法拘留和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一批欠钱不还、恶意逃废债务的违法行为,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促使债务人主动履约。要加强对此类纠纷案件的调研,对其形成的原因、特点、规律等进行分析,对部分典型案例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深度剖析,努力形成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对互助社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不断规范和健全完善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意见》强调全州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要把宣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营造社会理解、公众支持、群众及媒体监督的良好氛围。在充分应用好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同时,注重互联网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宣传策划,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在各种媒体上报道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件、进行“以案说法”等,做到惩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失信人公开曝光等,让失信人置身于强大社会压力下,敦促其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凝聚全社会认同、理解、尊重和协助法院审判执行的广泛共识,聚合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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