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谋划和推动难题破解工作,做到难题破解过程中责任落实、目标落实、措施落实、时限落实,确保难题破解取得实效,根据临州解难电字〔2011〕5号和临州解难办发〔2011〕6号文件要求,对我院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始终进行阶段性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难题名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时限要求、目标任务等,请全体干警积极建言献策、参与监督,推进活动更好开展。
一、 公示的难题名称
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
二、 责任领导
州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苟成哲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军、田国夏、白少锋任副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妙应征、立案庭庭长刘东麟、审监庭庭长任毅刚、信访室副主任马玉花为成员的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立案庭庭长刘东麟任办公室主任。
三、 时限要求
从2011年2月开始,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进行化解,5月底,对确定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省州交办的重点案件的息诉罢访率(含终结案件)要达到70%;9月底息诉罢访率(含终结案件)要达到100%。
四、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月初至3月底)。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省州政法机关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临夏州法院破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难题实施方案》,制定《临夏州法院破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难题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建立相应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员,明确办案时限和结案要求。按照排查清理的范围,全面进行排查,凡赴京和到省州上访的案件,逐件进行核实,并将其人员姓名、住址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简要案情等逐级逐案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涉法涉诉积案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4月初至9月底)。坚持多管齐下,集中力量开展积案化解工作。把重点放在多次处理、多次反复仍未解决的赴省进京上访以及容易诱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上。对需要重新调查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得力的办案班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全面进行排查和复查,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积案奠定坚实基础。对能调解解决的积案,要加大调解力度。在复查中发现存在审理差错的,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纠正。同时要追究承办人的相应责任。对难以化解符合终结条件的积案要先举行司法听证会,然后上报州中院,由州中院审查并报省高级法院复核终结。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集中化解阶段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上旬,州法院督导组对各县(市)法院进行督导验收、总结,对做的好的法院将通报表扬,对好的经验和方法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涉及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工作结束后,向州“破解难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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