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诉求,根据临夏州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审定下发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部门单位难题的通知》(临州解难组发〔2011〕2号)文件精神,院党组决定把破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破解的难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促进全州法院系统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实现全州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临夏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目标及预期效果
根据州委政法委员《关于对114件进京重复访案件和154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交办的通知》要求,对交办的74件进京重复访案件和70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从2011年2月开始,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进行化解,在9月底前全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确不能息诉罢访的案件要采取多种措施,妥善予以处理,最大限度的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的创造和谐因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三、具体措施及标准要求
全州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月初至2月底)。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省州政法机关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临夏州法院破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难题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建立相应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员,明确办案时限和结案要求。按照排查清理的范围,全面进行排查,凡赴京和到省州上访的案件,逐件进行核实,并将其人员姓名、住址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简要案情等逐级逐案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涉法涉诉积案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4月初至9月底)。坚持多管齐下,集中力量开展积案化解工作。把重点放在多次处理、多次反复仍未解决的赴省进京上访以及容易诱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上。对需要重新调查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得力的办案班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排查清理范围,全面进行排查和复查,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积案奠定坚实基础。对能调解解决的积案,要加大调解力度。在复查中发现存在审理差错的,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纠正。同时要追究承办人的相应责任。对难以化解符合终结条件的积案要先举行司法听证会,然后上报州中院,由州中院审查并报省高级法院复核终结。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集中化解阶段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上旬,州法院督导组对各县(市)法院进行督导验收、总结,对做的好的法院将通报表扬,对好的经验和方法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涉及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工作结束后,向州“破解难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
四、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工作。全州法院要紧紧抓住“破解难题年”和贯彻落实省上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利契机,不折不扣地完成清理化解积案的任务,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汇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进展情况,并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抓住全国法院推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五项制度的落实,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二)落实领导责任,逐一攻克重点疑难复杂积案。全州法院的主要领导是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法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州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苟成哲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军、田国夏、白少锋任副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妙应征、立案庭庭长刘东麟、审监庭庭长任毅刚、信访室副主任马玉花为成员的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立案庭庭长刘东麟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任务。认真贯彻“破解难题年”活动公示制度,对破解的难题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
(三)强化指导督办,加大对重点信访积案的督查力度。成立案件督导组,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主要检查领导包案是否真正落实,责任查究是否严格,重点案件是否进行了公开听证,无理缠访、违法闹访行为是否得到了依法公开处理,已报息诉案件是否进行了回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等。在督导过程中,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息诉率底的法院和庭室,要实行蹲点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四)严格检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各县(市)法院于每周五将案件化解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州法院立案庭。对完不成工作计划的,要给予通报,9月底达不到目标任务的,由该院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州法院要结合案件检查工作,重点对久访不息、久拖不决的赴省进京上访积案进行深入评查,查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对有错不纠、推诿塞责、顶着不办,造成当事人继续赴省进京上访的,要从严追究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警示教育。要加强信息报送,从2月份起,每月15日前各县(市)法院将重点积案和省州上交办的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州法院立案庭。
五、时限要求及进度计划
5月底,对确定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省州交办的重点案件的息诉罢访率(含终结案件)要达到70%;9月底息诉罢访率(含终结案件)要达到100%。
附件:《2011年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破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难题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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