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第二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照法律规定提审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3、受理不服全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依法审理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6、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统一领导全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进行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全州人民法院及法官业务工作进行审判绩效考评。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负责开展本院机关的对外宣传、指导全州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领导全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4、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二、机构设置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政治部(副县级建制)、纪检组(监察处)(副县级建制)、办公室(副县级建制)、立案庭(副县级建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县级建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县级建制)、行政审判庭(副县级建制)、审判监督庭(副县级建制)、执行局(执行庭)(副县级建制)、研究室(副县级建制)、司法警察支队(副县级建制)、司法行政装备处(副县级建制)、信访室(副县级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县级建制)、宣传处(正科级建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表七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产拨款支出,故公开表八无相关数据。
见附件1: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52.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5.38万元,增长23.2%,今年新招录4名公务员,年初预算增加,当年一般拨款预算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2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18万元,占87.52%;其他收入464.42万元,占12.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41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52万元,占79.08%;项目支出713.78万元,占20.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2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3.21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今年新招录4名公务员,年初预算增加,当年一般拨款预算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9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受疫情影响,支出延后。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65万元,支出决算为8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45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24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2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本年疫情防控费用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2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本年疫情防控费用开支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因是案件逐年激增,业务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未能开展。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6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1.8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受疫情影响,车辆使用次数减少,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万元,下降22.01%,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2共涉及资金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组织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3.31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得分为95.05分,绩效等级为“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年初预算数为584万元,全年预算数为904.13万元,全年执行数均为522.08万元,预算执行率57.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收案数达到2355件;2、结案数达到1699件;3、结案率未达到目标值为95%;4、干警满意度95%;5、当事人满意度90%;6、信息化覆盖率100%;7、资金到位率为100%;8、办案经费控制、装备成本控制100%;9、装备采购程序完备,合格率100%,配备率达到100%,并保证装备保存完整;10、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在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未完成绩效指标,下一年将更加合理的制定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严格把控,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争取达到目标值。
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2年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3.98分,绩效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93万元,全年预算数193万元,全年执行数187.55万元,预算执行率97.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案质效有所提高,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的作用。二是法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意识;保障本院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字化信息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永久性机制建立仍在进行中,有进步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院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以公正司法为主线,坚定不移抓好司法审判主责主业;以整风肃纪为抓手,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法治护航。开展政治轮训2350人次,举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学习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使命、新任务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中央、省州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中共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向州委、州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健全常态排查、整改追责、源头治理机制,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2022年度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临夏中院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2022年度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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