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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治报 | 《临夏法院》专栏 第八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夏中院 发布时间:2024/1/11 15:00: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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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司法服务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临夏中院召开全州法院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以提质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临夏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州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一站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各项数据指标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要求,全州法院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大干苦干巧干,以最强的决心、最大的力度补齐短板,提升指标。要发扬工匠精神,紧盯指标、逐项研究、各个攻破,能提升的提升,能改进的改进,坚决打通一切难点堵点、打破一切机制体制弊端。要切实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盯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攻坚冲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指出,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十个坚决落实”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9条举措等工作要求,紧盯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项核心指标,加强分析研判、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时限,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要认真贯彻《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五个一”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有力有效。要进一步抓实抓好3.0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应用,围绕“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业务和“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大环节,持续稳定一站式建设成效。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刻、工作落实上再具体、工作作风上再务实,真正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感受到法院干警的担当作为,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力度和温度,以高质高效司法服务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临夏市法院化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

纠纷案


近日,临夏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模式,从诉前调解立案到结案仅用时3天,快速妥善解决一起涉及12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

2022年5月期间,刘某、温某等12人在某公司承包的一项目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12名工人共计约24.9万元工资一直未发放到位。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至临夏市法院。该案受理后,临夏市法院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为切实减轻农民工诉累,降低诉讼成本,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办理该案件。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打出“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牌,讲事实、摆道理、诉法理,规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支付合理工资报酬的义务,并详细说明了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公司负责人态度发生转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了具体的给付日期。

“诉前调解就是快,帮我们省了不少时间,感谢法院为我们着想。”11月8日下午,在签好调解协议书后,刘某、温某对临夏市法院的调解员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公正廉洁、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临夏市法院诉前调解中心。

临夏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近日,临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费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费某与被害人韩某为同村村民。2023年3月21日上午,双方因灌溉农田发生争吵,在相互推搡过程中,被告人费某用铁锨击打被害人韩某颈部,致韩某昏厥倒地,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骨折、颈部软组织损伤、脑震荡、胸腔积液。其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致伤原因为间接外力旋转所致。案发后,被告人费某被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预交了赔偿款。

临夏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费某无视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费某具有自首情节,能当庭自愿认罪,并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且该案系邻里关系引发,故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与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被告人费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作出上述判决。

永靖县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连日来,永靖县人民法院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持续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以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效的执行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0月30日,该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攻坚长期未结、未执行到位的涉金融类案件,重拳出击打击各类逃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兵分多路,秉承依法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耐心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加强沟通疏导,努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于恶意逃避执行的,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此次行动共入户执行15户,拘传、传唤被执行人9人,拘留3人,共执行到位9万余元。当晚对部分抗拒、逃避执行的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开展夜间拘传行动,共强制执行5户,拘传被执行人2人,与信用社达成初步转贷意见2人,执行到位1.5万余元。

11月7日,甘肃法院“陇原风暴”执行行动(临夏站)现场直播活动在永靖县法院开启,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检察机关派员监督。当晚6时,执行干警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行动中,执行法官、干警们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对于外出或长期不在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积极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劝其尽快履行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执行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此次直播持续4个多小时,共执行案件7件,涉及金融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4名,其中1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2人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现场履行剩余全部案款共3.1万元;1人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后仍拒不履行,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直播期间,执行法官与网友及时互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不仅让网友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更是为网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和政县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做好青少年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近日,和政县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和政县龙泉小学师生代表走进法庭,开展模拟法庭和庭审观摩活动,让广大师生“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感受司法权威。

在审判法庭内,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个稚嫩而又铿锵的声音宣布:“现在开庭!”以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作为庭审素材,由学生自己主持的“模拟法庭”活动正式开始。九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整个过程,学生们各司其职,“审判长”声音洪亮,主持庭审有条不紊;“公诉人”义正词严,法庭举证有板有眼;“辩护人”法庭辩论激烈,现场气氛严肃。“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案情再现,同学们直观感受了一场“真实”的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沉浸式”体验到了审判程序的公正性、严谨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深刻认识故意伤害他人的危害和违法犯罪的后果。

模拟庭审结束后,师生们旁听了由和政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真诚悔罪。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明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具体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以此次庭审案例为切入点,鼓励同学们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现场气氛十分活跃。走出法庭,和政县法院干警还向同学们讲解了法院的日常工作,展示了法院文化建设成果。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康乐县法院成功执结两起关联案件

近日,康乐县人民法院在当地乡政府、派出所的配合下,顺利执结并化解了由家庭矛盾引发的两起执行案件,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悉,原告与被告系夫妻二人,结婚时被告入赘至原告家。婚后双方因矛盾发生纠纷,原告父亲将被告殴打致轻伤,被判缓刑,并判处赔偿金45881元;后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案又涉及财产执行。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因原被告双方积怨已深,导致两个家庭矛盾重重,双方情绪大,无法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进行和解执行,再加上被告拒绝搬离原告家,致使案件久执不决,两案都陷入执行僵局。

为使该案顺利执结,康乐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多次上门走访,了解本案执行的复杂症结。经执行团队认真分析研判,决定与案件所在地乡政府和派出所联系,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行,一次性化解矛盾。制定执行方案后,联合执行组前往原被告家中分别做思想疏导工作,经过反复劝说,原、被告双方情绪得到了纾解,同意在联合执行组主持下进行执行和解协商。被告同意接受原告一次性给付包括财产折价款、身体侵权赔偿款和子女抚养费合计260000元并现场履行完毕,同时也同意长女由自己抚养。两起关联案件“一揽子”成功化解。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打通“零成本”

解纷新路径

广河县法院快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案件

11月8日,广河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化解于诉前,让申请人实现零成本快速化解纠纷。

据悉,申请人马某甲与马某乙系雇佣关系,2023年8月20日,马某甲请马某乙到其家中干活,日工资350元。2023年9月13日,马某乙在马某甲家中干活时不慎从楼梯摔落,导致多处损伤,创伤性脑出血,多发性大脑挫裂伤,从事发至今马某乙仍处于昏迷状态,马某甲与马某乙家属就事故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案件受理后,广河县法院诉前调解人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联系当地镇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最终,经过调解人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办理,办案人员对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书,让双方当事人零成本快速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

积石山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

排除妨害纠纷案

为不断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践行“陇原风暴-河州利剑”执行行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积石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据了解,该案件双方当事人为同胞兄弟,因用地、通行权、排水等问题,经乡、村两委多次调解未果。申请人马某某于2004年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执行完毕。2019年又因排除妨害发生纠纷,经乡、村多方调解仍未能达成协议再次诉至法院,同年12月积石山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年8月申请人马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调解沟通和解处理该案,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2023年10月26日,积石山县法院执行庭制定执行方案,联合积石山县公安局铺川派出所、铺川乡司法所、铺川乡张巴村委会就申请人马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海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巡回审判进村 司法便民暖心

东乡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近日,东乡县人民法院走进辖区村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温度。

10月31日,东乡县人民法院东塬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将巡回法庭搬到村里解决纠纷,庭审现场设立在村民委员会,部分村民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辩解,并归纳了本案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发问和激烈辩论,目前,本案后续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

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能够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接触法律、了解法律,也有利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