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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夏中院 发布时间:2024/2/28 17:53: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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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全州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现就全州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3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接访领导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及临夏州各县(市)人民法院院长。

    三、接访地点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临夏州各县(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

    四、受理范围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经下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

    2、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3、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

    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须遵守接访秩序,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