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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肃省广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夏中院 发布时间:2024/8/19 16:33: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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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肃省广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广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各类案件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3、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有关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和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7、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8、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9、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院内设14个职能部门,即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庭、法警队、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审管办、监察室、后勤办;下设4个基层法庭,即三甲集人民法庭、买家巷人民法庭、祁家集人民法庭和庄禾集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产拨款支出,故表八无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12.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幅度大于县财政拨入其他收入减少幅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85万元,占96.36%;其他收入72.95万元,占3.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01万元,占78.02%;项目支出464.60万元,占21.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39.5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02.38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8.1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结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15.82万元,占79.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6万元,占7.68%;卫生健康支出126.90万元,占6.22%;住房保障支出141.78万元,占6.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9.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未付社保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未付医保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未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32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未付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8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1.33万元,支出决算为51.5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33.94%,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6.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4.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691.1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二级项目3,共涉及资金55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98%。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法庭运维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7.33分,绩效等级为“优”,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0.17分,绩效等级为“优”。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9.36万元,执行数为123.22万元,完成预算的77.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受理案件工作、审理执行案件工作、审判民商事案件工作、审判刑事案件案件、审判行政案件工作均已完成,完成率均为100.00%,有效保障了审判服务;二是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当年案件审判在规定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结案率达到91%,满意度达到92%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完成值高于年度指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根据本年实际情况,精确设置年度指标值。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1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32万元,执行数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我院审判业务提供了保障,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二是积极开展案件审判工作,相关审判人员及时到庭参与案件审理,法庭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1: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1).pdf

甘肃省广河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x

广河法院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