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肃省和政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和政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和政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四)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还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五)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进行司法统计工作。
(七)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八)在院党组、院长领导下,行使纪检监察职能,负责查处本院中党员干警和非党员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九)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和警务工作。
(十一)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二)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
(十三)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日常来信来访,承办信访案件,建立和完善信访台账。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和政县人民法院内设12个机构,3个派出人民法庭及纪检组、监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执行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派出机构:买家集人民法庭、马家堡人民法庭、松鸣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产拨款支出,故表八无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9.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9.59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99万元,占97.57%;其他收入44.83万元,占2.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02万元,占69.93%;项目支出592.63万元,占30.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44.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34.75万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4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74.42万元,占8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4万元,占5.27%;卫生健康支出69.99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93.97万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结转资金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97万元,支出决算为9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31万元,增长25.3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5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相应办公费用增加;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2.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1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1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缩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无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相应办公费用增加;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3362.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培训正常进行,培训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4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19%。组织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法庭运维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8.74分,绩效等级为“优”。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75万元,执行数为11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和审判案件工作顺利完成,结案率达到9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二是完成计划开展的各类维修维护工作,为促进案件审理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改善我院办公环境,有效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开展业务培训次数实际完成值高于年度指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下一步将准确申报年度指标指。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1万元,执行数为2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我院审判业务提供了保障,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二是积极开展案件审判工作,相关审判人员及时到庭参与案件审理,干警满意度达到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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