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夏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还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进行司法统计工作。
7、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8、在院党组、院长领导下,行使纪检监察职能,负责查处本院中党员干警和非党员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9、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和警务工作。
11、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12、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
13、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日常来信来访,承办信访案件,建立和完善信访台账。
14、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临夏市人民法院内设15个机构,2个派出人民法庭及纪检、监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三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技术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涉诉信访办公室、纪检组(正科级建制)、监察室(正科级建制);派出机构:枹罕人民法庭、折桥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65.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0.8万元,增长9.73%,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提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6.29万元,占92.36%;其他收入215.59万元,占7.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88万元,占80.24%;项目支出546.81万元,占19.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37.3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74.87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提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18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71.35万元,占85.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9万元,占6.11%;卫生健康支出88.13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135.74万元,占5.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业务量加大,开支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社保相关规定执行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6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执行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公积金相关规定执行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7万元,增长25.89%,,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提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21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3.1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压缩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5.17万元,支出决算为45.17万元,决算数等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报细致,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报细致,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度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7.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报细致,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20.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案件数量增加,开支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不存在相关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是不存在相关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相关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万元,增长356.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培训次数较少,本年度组织培训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不存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7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31%。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临夏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5.0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附件中不添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公开表和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万元,执行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和审判案件工作顺利完成,结案率达到9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二是成计划开展的各类维修维护工作,为促进案件审理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率实际完成值较目标值较低;二是执行标的到位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实际完成值较目标值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严格参照本年实际发生数,进一步精确年初绩效指标的设置。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3年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
2.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基层法庭必须将此项资金全部用于派出法庭,做到专款专用;二是有效保障审判服务,使基层法院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率实际完成值较目标值较低;二是执行标的到位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实际完成值较目标值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严格参照本年实际发生数,进一步精确年初绩效指标的设置。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法庭运维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2023年度临夏市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1: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临夏市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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