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康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7、对本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委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负责开展本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1、负责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2、负责本院案件信息管理、办案流程监控工作。
1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4、承办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设置派出机构4个:苏集法庭、胭脂法庭、流川法庭、景古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相关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产拨款支出,故表八无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4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4.24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基,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县财政拨入旧审判大楼建设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79万元,占90.39%;其他收入230.91万元,占9.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4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49万元,占69.49%;项目支出714.13万元,占30.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6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0.2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基,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36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57.41万元,占8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2万元,占5.18%;卫生健康支出77.81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108.48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34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7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培训及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2.13万元,支出决算为92.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8万元,增长32.08%,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因办理案件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次数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9万元,增长32.22%,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因办理案件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9万元,增长21.09%,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两辆执法执勤用车金额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是因办理案件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次数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28.28%,主要原因是因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督导次数增多。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2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1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培训及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参加培训人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51%。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法庭运维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当年案件审判在规定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使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是根据业务费预算做好采购工作,确保年底预算执行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基层法院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XXX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设定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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