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中院对各县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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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中院对各县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2/21 10:13:11 阅读次数: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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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从纪检组、政治部、研究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于2015年12月14日至18日,深入到8县市基层法院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组由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忠同志带队。

在这次检查考核中,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了解。从这次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州基层法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书记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敢于监督检查,较好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但也存在主体责任承办部门不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三转”工作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在各县市法院,董忠同志结合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想办法、动真格、下功夫,特别是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的承办部门,做到责任到人;二是要积极向县委汇报衔接,尽快设立监察室,配备工作人员,夯实工作基础;三是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广大党员牢记于心,用《准则》和《条例》的要求来约束和规范言行;四是要抓好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彻底到位;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州委“五要十不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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