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中院收听收看全省执行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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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中院收听收看全省执行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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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4 10:23:58 阅读次数:1618

1月20日,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军、执行局全体干警及相关部门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翔对2017年全省法院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这次执行工作为期1年,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统一行动、集中化解、依法处理”的要求,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从1月16日至1月26日,为组织部署阶段,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摸底排查2011至2016年度所有未执结案件(含终结本次程序案件)和反映执行不力的信访案件,开展“清仓行动”;第二阶段 从2月4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执行阶段,各级法院对全部清理出的未执结案件实施集中执行,开展“飓风行动”,做到有财产和有执行条件案件必须全部执行到位,无执行条件的要穷尽执行措施;第三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省法院对各地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开展“问责行动”。

张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法院要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强力攻坚。对逾期仍未履行者,各级法院将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强制执行,即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曝光;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案件一律重新实施全方位财产集中查控措施;对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律按最高价格降幅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搜查其住宅和办公场所;对无视省法院公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协助、消极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制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

张局长强调,各级法院院长为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和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全部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对工作任务、时间进度进行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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