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得胜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张院长严格依照庭审程序,规范主持庭审活动,法庭调查结束后,给双方当事人当庭指出借婚姻索取高额彩礼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国家倡导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严禁大操大办。经过主审法官苦口婆心的反复给双方当事人释法律、讲道理、析根源,最终双方当庭达成合意,使这一案件当庭得以调解处理。
上诉人线某与上诉人马某甲、马某乙(甲之父)的婚约财产纠纷,经基层组织及双方亲友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案中男方婚前给付女方彩礼高达21万元,数额之巨大令人震撼,二人未按国家规定进行结婚登记,举行婚礼后便同居生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人共同生活仅为4个月,发生矛盾后线某起诉至康乐县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线某、马某甲、马某乙均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我院。
该案当庭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入额法官做出了表率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