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中院党组成员董忠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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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中院党组成员董忠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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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9/27 3:34:01 阅读次数: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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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开了庭审现场的序幕。9月21日,我院党组成员、立案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董忠同志,通过庭审直播依法审理原告王雪莲、常少平诉和政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这标志着我院扎实开展“院庭长直播月”活动和院庭长办案的又一轮高潮。

合议庭组成人员对本案高度重视。在庭审前,专门召开行政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对案情进行了研究,组织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举证质证,并对有关专业问题同省内专家进行了交流。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庭审焦点展开辩论,据理力争,观点明确,庭审效果明显。

本次庭审中行政机关非常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和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登旭作为出庭应诉负责人积极参加了庭审活动,第三人和政县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城关镇政府也委托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庭审,并且“行政首长”在庭审中愿出声、敢出声,行政机关正视自己在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地位,纠正了以往 “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人到心不到”的不当做法,为行政案件的审理营造了良好的诉讼环境,为我州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起到了垂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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