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中院采取七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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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中院采取七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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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8 10:57:14 阅读次数:217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临夏中院快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后,我院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全院干警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全院干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定不移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快速跟进落实。制定了《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院长马军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审判节奏将进一步“提速”,分管院长靠前指挥,优先配置审判资源,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此类案件。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犯罪等十二项。坚持“打准打实”,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准确定罪量刑,该顶格处罚的坚决顶格处罚,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让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失去经济支撑。

四是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预防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处理好公检法三机关沟通、协调、配合、衔接工作。对每天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日报告制度要求,每日9点前报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11点前报临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五是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体、程序规定。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好“三项规程”各项规定,与公、检等统一行动思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六是开展集中督导。根据州委政法委安排,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少锋带队,到永靖、东乡督导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公检法三部门执法思想不一致,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定性及处罚存在分歧等问题,并提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七是积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在法院机关门口大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的通告》甘肃省委《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以及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更大力的理解和支持。将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审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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