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钱芙贤一行三人调研临夏州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及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得胜,两级法院立案庭、环境资源合议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钱专委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及审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的相关要求。
张得胜副院长就我州涉环境资源类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工作进行了汇报。临夏市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周雷就《甘肃省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与会人员征求了意见,并作了解释和说明。
钱专委指出,临夏州法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及时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在临夏市法院成立了专门合议庭,并在电视台、《民族日报》刊登了公告。成立的合议庭人员学历高、业务精,符合省法院的要求。下一步,省法院指定了受案范围,要严格按受案范围甄别案件,与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区别开来,抓好立案审理工作。
会上,马院长作了发言,他指出:一是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在全国法院系统中属首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设立,是省高院推进审判专业化改革的又一举措;二是确立环境资源"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政策部署,有效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三是资源环境审判庭在临夏市法院成立后,存在人员编制少、办公场所紧缺、办案设备不足等情况,希望省法院对这些问题给予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