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临夏州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苏林春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4月29日上午,临夏州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州妇联主席高桦同志、权益部部长张永华,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苟成哲、各副院长、党组各成员出席了会议。会上,州妇联主席高桦宣读了全国妇联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代颁了奖状和荣誉证书。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苏林春同作了表态发言,临夏州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福勇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
马福勇指出,希望苏林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再创新业。全院广大干警以先进为榜样,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司法为民年”活动,牢固树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时刻注意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使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