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第101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临夏市妇女联合会召开 “关于表彰全市先进妇联组织和优秀个人”表彰大会,临夏市人民法院女法官何世菊荣获市“爱岗敬业标兵”荣誉称号。
何世菊同志自1995年到市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经济庭、立案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主要负责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庭前调解及收费工作。近三年来她共审查立案民商事案件2500多件,调解审结案件260多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爱岗敬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中,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化解当事人的怨气,通过明释的说理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促使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执行率达到100%。在立案工作中,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她总是优先立案,积极向领导汇报,实施司法救助,按规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近三年来,累计审批办理减、缓、免案件100余件,减免诉讼费用达17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于成绩突出,从而赢的了全院干警的赞誉和市委领导的肯定,临夏市人民法院的“创先争优”活动增加了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