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通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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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通行纠纷案件


来源:东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1/3/14 11:36:27 阅读次数:3723

 

在“破解难题年”活动开展之际,东乡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近日,东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了一处非法建筑,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赵家乡赵家村村民赵一代果未经审批私自建牛场,侵占了部分共用通行路面,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赵家乡人民政府于2009 511日作出了要求赵一代果拆除非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因赵一代果不服,向东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认为,该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于是判决维持了赵家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赵一代果不服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乡县人民法院于201033向被执行人赵一代果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非法建筑,但被执行人赵一代果以不服该处理决定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期间,第三人对案件未执行强烈不满,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并有上访的倾向。为使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也为全国“两会”创造和谐安定的环境,东乡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分析案情,讨论执行措施,研究部署执行方案,于224日上午由领导带队,抽调三十多名干警前往赵家乡赵家村赵家社执行。在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执行依据,宣布了执行纪律,讲明了未自动履行的法律后果。随后,现场指挥下达命令,铲车开向非法建筑进行拆除。因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制订了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整个执行活动井然有序,未出现任何异常。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非法建筑终于被拆除。

东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未吃一口饭,未喝一口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虽然苦了点,累了点,但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他们觉得受这点苦、这点累也是值得的。

通过这次依法强制执行,破解了一件执行难题,表明了东乡县人民法院党组对破解难题的决心和信心,充分体现了 “尚法求公,人民为本,厚德博学,和谐奋进”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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