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被告人马海麦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一案,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向临夏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全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与被告人和受害人马永良见面谈话,了解、熟悉案情。发现受害人房屋由被被告人侵占,受害人为此四处上访,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如果审判人员就案办案,对被告人一判了之,既不能使受害人得到被侵占的房屋,也不能化解双方矛盾,还有可能使矛盾加剧,引发新的矛盾。为此,审判人员多次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被告人及其亲属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最终使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
案件审结后,受害人向临夏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送了一面“排忧解纷、秉公执法”的锦旗,并感动的说:“我跑了一年的官司,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解决,感谢法院的同志为民主持公道。”在本案的审理中,审判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从案件实际出发,转变司法理念,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为民服务,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