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预见和防范在案件审判、执行中引发的不稳定风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及时预警、应对和化解。近日,临夏市法院结合实际,制订了《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防范工作实施意见》,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防范的范围、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等作出了全面规范。
意见指出,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有可能引发媒体集中炒作的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或集团诉讼,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集访、群访或越级非正常访的案件;当事人有过激情绪,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案件;有可能发生进京、非正常访的重点信访案件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会关注度及影响力、可能引发的风险类型、等级预测、当事人可能有的极端过激行为等。评估程序为确定评估事项、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和上报信息。
意见还规定,对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或组织实施不力,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庭室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