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东乡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乡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力开展县城灾后重建工作之际,4月9日上午,东乡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总结了元至四月份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传达学习了全县政法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长主持会议并作了主要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传达学习了东乡县政法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庭、室、队负责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截至目前,东乡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9件,审(执)结300件,审(执)结率为86%。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7件,审结22件,审结率为81.5%;受理民商事案件217件,审结188件,调撤149件,调撤率为79%;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105件,执结90件,执结率为85.7%。共接待群众来访132人(次),处理来信23件。完成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21件,标的额为5.2万元。对3件弱势群体案件实施司法救助,共减、缓、免交诉讼费5700元。
该院各班子成员和庭、室、队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乡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县政法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双联行动、“优化环境年”活动和全力搞好县城灾后重建工作以及当前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作风、新的形象,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为东乡县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和县城重建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该院院长从元至四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关于全县政法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六个方面作了主要讲话,并强调指出: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强化接受领导的意识。对重大敏感疑难案件(事件),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听取各方建议,争取各方支持。二是要准确判断当前形势,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于县城灾后重建工作。严格按照《东乡县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支持县城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东乡县法院关于对征地房屋拆迁依法强制执行的工作方案》,为县城拆迁和重建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调解解决拆迁和重建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要围绕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促进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是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各类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做到不漏案、不漏人。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及其当事人和上访老户,实行领导和业务庭长包案制,就地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当事人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防患于未然。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两抢一盗”、涉毒、涉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我院联系的那勒寺镇那勒寺村为重点,加大禁毒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禁种铲毒行动,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东乡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甘肃省委“十要”、临夏州委“五要十不准”和东乡县委“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范财务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强化车辆管理,按照该院《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把车辆安全关。按照该院《关于严禁赌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执行禁酒令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树立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七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执行甘肃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坚持做到“三声”、“四心”、“五个一”、“六个不让”等礼仪,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