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临夏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临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四)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还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五)依法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进行司法统计工作。
(七)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八)在院党组、院长领导下,行使纪检监察职能,负责查处本院中党员干警和非党员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九)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和警务工作。
(十一)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二)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
(十三)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日常来信来访,承办信访案件,建立和完善信访台账。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临夏市人民法院内设15个机构,2个派出人民法庭及纪检、监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政工科、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三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技术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涉诉信访办公室、纪检组(正科级建制)、监察室(正科级建制);派出机构:枹罕人民法庭、折桥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660.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5.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5.72万元,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司法体制改革部分人转隶至市监察委,部分到龄退休,相关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660.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525.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5.72万元,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司法体制改革部分人转隶至市监察委,部分到龄退休,相关经费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379.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2.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3.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5.1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006.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6.72万元,下降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司法体制改革部分人转隶至市监察委,部分到龄退休,相关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9.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00万元,增长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用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培训。
2.公务接待费7.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7万元,下降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00万元,下降1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7.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相关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67.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2.49万元,下降7.7%,下降的主要原因,因司法体制改革部分人转隶至市监察委,部分到龄退休,相关经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价值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辆,价值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35.2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519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3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临夏市人民法院
二〇 二〇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