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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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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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2/25 15:01:43 阅读次数:3465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临夏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临夏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临夏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职能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对不服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并对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指导乡村调解组织工作。

7、做好本院的思想政治、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当由县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本县辖区内的第一审普通刑事公诉、自诉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办理其他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2、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管辖范围包括韩集、新集、麻尼寺沟、漠泥沟、掌子沟、马集六个乡镇;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3、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本县辖区内的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4、行政审判庭

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办理其他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5、立案庭

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审查、立案、排期;依法审理不予受理、管辖争议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办理其他有关的立案工作事宜。

6、审判监督庭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7、执行庭

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8、法警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职庭、押解犯人、协助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宜、维护法院秩序;接受上级法院调警;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事宜。

9、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党组、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讲话和相关材料统一把关;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各种档案、文书、文件、资料的管理、负责文件处理和保密指导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本院服装、车辆装备、办公用房的管理和调配;负责基层法庭的基建等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纪检组

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检查本院各部门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风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的执行、遵守情况;受理对本院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院各部门及干警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对被追究错案责任的干警的党、政纪处理;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监察室
负责查处本院干警中非党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办理院领导

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政工科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和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全院干警考核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表彰工作,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奖励条例;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联络工作;负责处理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研究室

调查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起草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报告;负责各类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负责内外新闻宣传报道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技术室

负责本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院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等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绩效考核工作;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办理,包括审委会排期、会议记录、总结审判经验等;负责本院的案件评查工作和庭审观摩事项;负责督促各庭室按时上传上网法律文书,并负责审查和纠错;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落实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夏县人民法院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后勤保障中心(正科级建制)。

派出机构

1、北塬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土桥、北塬、先锋、安家坡、河西、桥寺、坡头、南塬、莲花九个乡镇。

2、尹集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尹集、刁祁、漫路三个乡镇。

3、红台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红台、井沟、营滩三个乡镇。

4、黄泥湾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黄泥湾、民主、路盘、榆林四个乡镇。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947.45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为1975.56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28.11万元,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947.45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为1975.56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28.11万元,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711.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7.8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0.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539.45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1502.56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36.89万元,增长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08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473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13.74%,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2、项目3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公务接待费9.03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14.08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5.50万元,下降35.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2.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2021年培训费3.06万元,2020年培训费3.8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3万元,减少21.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临夏县人民法院计划征收500万元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12.9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197.4平方米,价值1446.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价值224.83万元,其中5辆已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现正上报下账手续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分类为其他项目,项目资金28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1、收案数保证在4000件;2、结案数保证在3600件;3、结案率保证在90%以上;4、信息化覆盖率保证在97%以上;5、干警满意度保证在95%以上;6、当事人满意度保证在90%以上7、人员培训机制保证在100%;8、资金到位率保证为100%;9、预算执行率100%;10、装备采购程序完备,合格率保证100%,配备率达到100%以上,并保证装备保存完整。

2.2021年业务费(本级)项目分类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为了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转,保证当年案件审判优质高效完成,提高案件执行率,结案率,我院根据办案业务专项在2021年预算指标设定了绩效目标:1、召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专项会议至少保证1次;2、法治宣传次数至少保证5次;3、提供法律咨询数至少保证1300次;4、结案率保证在90%以上;5、案件执行率保证在80%以上;6、装备采购合格率保证在100%;7、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至少保证在90%;8、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至少保证在97%;9、培训人员满意度保证在90%;10、纠纷当事人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0%;11、内部员工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5%;12、干警工作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5%;"

3.2020年法庭运维费(本级),项目分类为其他项目,项目资金3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省财政将运维经费下达到基层法院,每个派出法庭9万元,各基层法庭必须将此项资金全部用于派出法庭,各派出法庭不得单独设帐,基层法院财务人员做经费收支必须逐项分法庭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账务清楚,并纳入年度部门决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务费项目、法庭运维费项目,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临夏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4

2021年临夏县法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1年临夏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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