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5/17 17:34:42 阅读次数:3131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第二审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二)依照法律规定提审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受理不服全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四)依法审理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五)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六)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统一领导全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七)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进行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全州人民法院及法官业务工作进行审判绩效考评。

(八)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九)负责开展本院机关的对外宣传、指导全州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十)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领导全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十三)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政治部(副县级建制)、纪检组(州纪委派驻州法院纪检组)(副县级建制)、办公室(副县级建制)、立案庭(副县级建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县级建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县级建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县级建制)、行政审判庭(副县级建制)、审判监督庭(副县级建制)、执行局(执行庭)(副县级建制)、研究室(副县级建制)、司法警察支队(副县级建制)、司法行政装备处(副县级建制)、信访室(副县级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县级建制)、宣传处(正科级建制)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2625.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25.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3.56万元,增长63.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625.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625.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83.56万元,增长63.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742.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7.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2.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5.8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823.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0.56万元,增长18.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车补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02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4.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34万元,增长230.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2.69万元,增长277.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

4.培训费12.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33万元,增长195.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

5.会议费1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968.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9.28万元,增长439.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财务统管第一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5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244.7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6449.07平方米,价值5612.1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381.6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41.7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二是积极推进预算及绩效目标评价,推进预算执行监管,全面开展自评工作,稳步实施重点评价。

(二)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