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和政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康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7、对本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委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负责开展本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1、负责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2、负责本院案件信息管理、办案流程监控工作。
1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4、承办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设置派出机构四个:苏集法庭、胭脂法庭、流川法庭、景古法庭。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个。
2.公益二类0个。
(三)其他事业单位
康乐县人民法院所属1个事业管理单位为法医技术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308.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8.18万元,上升72.09%,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各项保险及其他费用相应增长。三是2019年项目经费列入预算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8.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预算支出1751.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91.16万元,上升130.34%,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各项保险及其他费用相应增长。三是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列入预算0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9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920.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0.18万元,增长21.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各项保险及其他费用相应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8万元,其中2019年首次列入预算0万元,2018年项目结转结余0万元。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
(二)公务接待费4.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3万元,增长208.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改革大部分支出没有列入预算。预计80次,96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4.8万元,增长8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辆车况差,维修费增加;案件数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增大。
(四)培训费2.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85.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改革大部分支出没有列入预算。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141.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67万元,增长12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改革大部分支出没有列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预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716947.43元。其中:办公用房12432.11平方米。价值14936896.33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价值2076511.17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