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和政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4、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7、对本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委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负责开展本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1、负责本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12、负责本院案件信息管理、办案流程监控工作。
1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14、承办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执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设置派出机构三个:松鸣、买家集、马家堡三个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和政县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和政县人民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法院机关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400.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63.98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3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400.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63.98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172.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2.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7.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8.6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992.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98万元,增长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及派出人民法庭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法庭建设维修及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我院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直属单位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
2.公务接待费2.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36次,人数1253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4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4.培训费2.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67万元,增长4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数的增加,为更好的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增加了培训经费。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13.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11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49558.2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67.5平方米,价值608.8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163.74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和政县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236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审判工作安排情况,保证年底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等于100%;确保装备采购程序完备,合格率保证100%,配备率达到100%以上,并保证装备保存完整。
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及装备费,并建立执法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实现执法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效率,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提升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行[2009]286号),财政部将配合中央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2009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各省、资质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并要求省级财政也应安排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连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一并直接分配下达至地方各级政法部门。
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既要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分配使用,加强指导和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又要加快资金拨付,避免大量结转结余,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保障工作,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涉及财政支出356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9个,涉及财政支出3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和政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和政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和政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和政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和政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和政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和政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和政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和政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