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积石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八)积极参加配合全县各项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内设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政工科、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信访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大河家人民法庭、居集人民法庭、胡林家人民法庭、癿藏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无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608.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94万元,增长7.89%,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法庭业务费经费增加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08.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94万元,增长7.89%,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法庭业务费经费增加等。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392.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8.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5.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5.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196.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1.41万元,增长7.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人员经费中的“公积金”及“社会保障支出”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法庭业务费经费增加等。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我院机关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预计出国(境)团组数0次,人次数0人。
2、公务接待费4.59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4、培训费2.05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2021年0万元。
6、机关运行费216.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42万元,增加6.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积石山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86.3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089平方米,价值222.95万元。部门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51.7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12.7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积石山县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407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审判工作安排情况,保证年底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等于100%;确保装备采购程序完备,合格率保证100%,配备率达到100%以上,并保证装备保存完整。
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及装备费,并建立执法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实现执法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效率,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提升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行[2009]286号),财政部将配合中央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2009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各省、资质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并要求省级财政也应安排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连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一并直接分配下达至地方各级政法部门。
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既要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分配使用,加强指导和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又要加快资金拨付,避免大量结转结余,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保障工作,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分类为其他项目,项目资金241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1、收案数保证在3100件;2、结案率保证在93%以上;3、干警满意度保证在95%以上; 4.案件执行结案率保证在93%; 5、当事人满意度保证在90%以上;6、信息化覆盖率保证在98%以上;7、资金到位率保证为100%;8、预算执行率100%; 9装备采购程序完备,合格率保证100%。 配备率达到100%以上,并保证装备保存完整。
2、 2021年业务费(本级)项目分类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11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 1. 法治宣传次数至少保证50次; 2.提供法律咨询数至少保证1200次;3、结案率保证在95%以上; 4.案件执行率保证在90%以上;5.装备采购合格率保证在100%; 6.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至少保证在90%;7.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至少保证在96%; 8.纠纷当事人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0%;9、内部员工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5%;10.干警工作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5%; 11. 培训人员满意度至少保证在95%。
3. 2021年法庭运维费(本级),项目分类为其他项目,项目资金24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基层法庭基本运转,省则政将运维经费下达到基层法院,每个派出法庭10万元,各基层法庭必须将此项资金全部用于派出法庭,各派出法庭不得单独设帐,基层法院财务人员做经费收支市必须豚已分法庭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账务清楚,并纳入年度部门决算。
(二)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务费项目、法庭运维费项目。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积石山县法院2022年预算表;
2、积石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积石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