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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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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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3 12:02:03 阅读次数:10701

临夏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对不服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并对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指导乡村调解组织工作。

7、做好本院的思想政治、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当由县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本县辖区内的第一审普通刑事公诉、自诉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办理其他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2、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管辖范围包括韩集、新集、麻尼寺沟、漠泥沟、掌子沟、马集六个乡镇;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3、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本县辖区内的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4、行政审判庭

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办理其他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5、立案庭

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审查、立案、排期;依法审理不予受理、管辖争议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办理其他有关的立案工作事宜。

6、审判监督庭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7、执行庭

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8、法警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职庭、押解犯人、协助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宜、维护法院秩序;接受上级法院调警;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事宜。

9、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党组、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讲话和相关材料统一把关;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各种档案、文书、文件、资料的管理、负责文件处理和保密指导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本院服装、车辆装备、办公用房的管理和调配;负责基层法庭的基建等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纪检组

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检查本院各部门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风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的执行、遵守情况;受理对本院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院各部门及干警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对被追究错案责任的干警的党、政纪处理;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监察室

负责查处本院干警中非党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办理院领导

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政工科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和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全院干警考核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表彰工作,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奖励条例;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联络工作;负责处理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研究室

调查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起草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报告;负责各类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负责内外新闻宣传报道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技术室

负责本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院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等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绩效考核工作;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办理,包括审委会排期、会议记录、总结审判经验等;负责本院的案件评查工作和庭审观摩事项;负责督促各庭室按时上传上网法律文书,并负责审查和纠错;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落实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夏县人民法院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后勤保障中心(正科级建制)。

(四)派出机构

1、北塬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土桥、北塬、先锋、安家坡、河西、桥寺、坡头、南塬、莲花九个乡镇。

2、尹集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尹集、刁祁、漫路三个乡镇。 

3、红台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红台、井沟、营滩三个乡镇。

4、黄泥湾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债权债务、财产权属及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办理其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管辖范围包括黄泥湾、民主、路盘、榆林四个乡镇。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79.39万元,支出总计1937.6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91.47万元、增长33.25%,支出增加579.55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系统非税收入增加、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公用经费调标相应增加了收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9.3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万元,占44%;项目支出1081.19万元,占5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6.92万元,较上年增加73.64万元,主要原因部分个人养老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7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47万元,增长33.25%。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55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非税收入增加、人员的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5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453.03万元,较上年减少114.7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18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6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设施、办公大楼的零星维修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院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临夏县人民法院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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