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我从媒体上了解到邹院长英年早逝的噩耗,在震惊、悲痛之余,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也有了写下这篇文章的冲动,以此来追思、缅怀我所敬仰的好法官、好老师。因为机缘巧合,我曾与邹碧华老师有过一面之缘。那是2011年初春,我作为一名刚到法院工作的年轻人,到北京参加第十五期全国法院初任法官培训。三月的北京,寒风料峭,在位于北京通州区的国家法官学院,我有幸以学生的身份,与邹碧华老师有了生平的第一次见面,这也是唯一的一面。
参加当期培训的学员有来自全国法院的同仁一百五十人之多,我恰巧被安排在培训班座位的第二排。这个座次对于一心想聆听授课、顺便“瞻仰”各位授课名家尊容的我来说,是极好的。因为教学手册已经提前发到我们学员手中,所以每期授课的老师和授课题目我们已经知晓。几期教学课下来,授课老师多以法官学院的教师居多,另有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高院、北京一中院及朝阳区法院的审判专家和业务精英为我们传道解惑,当真让我们受益匪浅。当看到教学手册上一节关于《要件审判方法与庭审技巧》的教学课程时,对于即将初任审判法官的我们来讲,其吸引力不啻于五六岁的孩童对憧憬已久心爱玩具的痴迷。对于这节课的授课老师的身份,我们也是充满了疑惑和好奇:邹碧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因为大家都知道,实践中,能以一个法院院长身份讲课的人大有人在,但能以一个拥有专业法学学术水平学者身份讲课的法院院长,确实不多见。对于邹院长的这节课,我内心充满了期待。
授课厅大门被轻轻打开,着一身整洁得体的法官服,提一个公文包,迈着坚定稳健的步子,邹老师就这样站在了讲台上,站在了全体学员的面前。当时给我的第一印象,就两个字——干练。没有过多的铺垫渲染,没有什么自我吹捧和套话开场白,课堂主持老师简单的介绍过后,邹老师就直接切入主题,开始了授课。邹碧华老师讲课时铿锵有力的声音、坚定执着的眼神和语气,加上他循循善诱的引导启发和幽默生动的授课风格,使得整个课堂氛围严肃而不失活泼,专业而不失通俗,这所有的一切,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想来,仍然历历在目。他讲述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请求权和抗辩权基础作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出发点,以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将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分解为九个步骤,对法官厘清办案思路、提升办案方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借鉴思路。从他的课堂上,你可以看到一个专业型法官对于审判方法的独特归结和创新,你可以体会到一个学者对学术成果的不懈钻研和追求,你可以领略到一个人对待学习的睿智和敢于探索创新的担当勇气.....这种由外而内的精气神,随着课程的进行,如影随形,潜移默化,不由得让人折服。
课程进行到一半,按照惯例,中间有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我在整理课堂笔记之余,突然听旁边同学说教学楼一楼图书室就有邹老师亲自编著的要件审判方法的相关书籍。匆忙中,我箭步冲向一楼。还好,紧追慢赶,总算在诸多排队同学出手前,购得一本《要件审判九步法》。半页绯红的书面上,邹碧华著几个字赫然入目。像捧着战利品一般,我兴高采烈回到授课厅。坐在座位上,翻看刚买的新书,抬头一看,邹老师课间休息时正在讲台座位上与其他几个同学一起交流、谈话。我突发奇想:“明星大腕们都有签名留念的习惯,眼下好不容易有机会遇到我们法院人自己的“明星”,我何不抓住这个机会,让邹老师在自己新买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书上签名以作留念呢。”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我拿着新书,走向讲台。讲台旁已经围了好多同学,都在倾听老师与其他同学有关学术问题的讨论。瞅准机会,在他们讨论间歇,我递上了书本并说明了来意。邹老师没有推辞,他先询问我所在的法院和我的姓名,然后拿起笔在《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扉页上谦逊地写下了“贵裕同志雅正。邹碧华”几个危劲有力的字,并鼓励我说:“书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年轻的法官们,将来大有所为啊!” 说完,非常友善的冲我一笑,并用双手把书递给了我。望着邹老师和蔼可亲的笑容、充满鼓励和期待的眼神,我没有了刚才的不安,随着他递过来的手,我伸出双手,怀着崇敬之情,与他的手握在一起。
一堂课,一本书,一个签名,一句话,这就是我与邹碧华老师的全部。作为西部民族地区法院的一名法院新兵,第一次见面,邹院长的言行确实给了我莫大的鼓舞。这次与他的一面之缘也成为我培训结束回单位后向同事屡屡“炫耀”的资本,更是激励我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几年来努力进取、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动力。
从北京参加完培训回来后,我一直在刑事审判业务庭工作。所以对邹老师的这本主要针对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专著,竟一直把它束之高阁以珍藏,没有认真去拜读。时至今日,当我再次面对邹老师亲笔签名的专著,当我再次回忆起邹老师为我们进行授课时的情形和对我们的谆谆寄语时,我无语凝噎。
打开这本专著,邹院长在第一章《为什么要写这本讲义》的开篇这样写道:“每次当事人站在审判台前时,他们期待的眼神给我们带来的只有两个字---‘责任’。从我们选择做法官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注定要面对当事人的期待;面对着期待,我们就必须承担起这个职业所带给我们的沉重责任。”
近些日子,我对邹碧华老师的各类消息特别关注,当看到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消息和评论,发现对于他的不幸离世,不论是从法官群体到律师群体,还是从时政评论大伽到网络看客,没有了网络上一贯的毁誉参半的局面,大家高度一致地认同他的先进事迹,网上网下一片惋惜、哀思之情和敬仰之意。正如著名律师陈有西所写:“一人逝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斯人以一介书生,学高而不矜,权重而下士,身前与身后,司法者与执业者,交口称赞,一片哀声,实乃法律人中的异数。”
是的,邹碧华以毕生的精力,谱写了人生华美的篇章,为法律人树立了一面旗帜。他以无私的胸怀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迎难而上,忘我工作,将生命奉献给了司法改革事业,被誉为司法改革路上的“前行者”和“燃灯者”。正如他自己所说:“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作为一名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一面之缘,再见已难;斯人已逝,精神永存。
这一面,将是激励、鞭策我前行的一面,也是值得我用一生去回忆的一面......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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