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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法院开展“破解 难题年”活动 调处一起疑难复杂民事纠纷

来源:东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3/30 15:36: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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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4日陈大五得与同村村民陈么麦德因地界问题发生矛盾,双方发生打架,陈大五得将陈么麦德致伤,陈么麦德因左胸部的刺创穿通腔致血气胸和失血性休克死亡,陈大五得被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26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大五得之父陈明祥于2010年3月24日以签订的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为由诉至东乡县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宣告陈明祥与陈福山(陈么麦德之父)之间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陈福山返还一院庄窠,二份果园和18亩承包地。

东乡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深入的调查了解,发现陈明祥一方与陈福山一方向来不和,双方因种种借口互相制造矛盾。打架事件发生后,经人调解,对民事赔偿部分陈大五得之父陈明祥与陈么麦德之父陈福山达成协议,陈明祥将自家的一院庄窠、二份果园和18亩承包地作为经济补偿赔偿给陈福山所有。鉴于案情特殊,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好,不但会影响原、被告当地的生产生活,而且为当地构建和谐带来极大地麻烦。为此,东乡县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党组成员,以及承办庭庭长、主审法官和有关庭室负责人专门召开案情分析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成立专案小组,院领导要求专案小组立即奔赴一线,现场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全面展开调查工作。遇到的难题可想而知,当工作人员把诉状送到陈么麦德之父陈福山手中时,引起陈福山的极大不满,甚至愤怒,强烈对抗并对工作人员破口大骂,说什么人家的娃把我娃杀死了你们不管,现在倒要站在人家后面要这要那,我同意把陈明祥给我的财产退还给他,但我要陈大五得偿命,一命抵一命,情绪非常激动,一时间无法平稳。法官是什么?就是为老百姓释法说理,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正义使者。经过专案小组七人近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说服,陈福山被东乡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真诚感动,同意签收诉讼文书并对原告方赔偿的财产一一进行了指认。专案小组原以为本案可以当即调解解决,但谁知道,这只是困难的刚刚开始。处理一件事情并不难,要把事情真正处理好,是何等的不易。由于原、被告双方家属受教育程度不高,对法律一窍不通,无论怎么劝解,就是认得把他儿子致死了这一个理,死活不同意退还原告方赔偿的财产,专案小组、办案法官一次又一次的向院领导汇报案情,一次又一次的到原告家,被告家走访,疏导、调解,一次又一次的拒之门外,但我们的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一直在坚持一个信念,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原、被告双方家属彻底被法官的真诚折服,同意在当地政府,宗教人士的参与下就此事达成一致,至此,办案法官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是一起看似平常,但实际难度极大地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鞋不知磨破了多少双,委屈不知受了几多,路不知跑了多远,但法官们始终没有发出一句怨言,说出一个累字。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法官们都舒心的笑了,笑的那么阳光,笑的那么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