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核心关系。婚姻本来之不易,可是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一旦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对簿公堂,关系破裂。近日,我院松鸣法庭通过努力,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共同携手经营家庭。
案情简介
王某某诉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认真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于1990年结婚,已共同生活三十多年,婚后育有两子且均已成年,两人起诉离婚系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所致。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已婚多年,且无影响婚姻基础的重大矛盾,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没有急于开庭,草率下判,而是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积极组织双方亲属与他们协调沟通,摸清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态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除了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有时因脾气不和发生矛盾外,对婚姻和家庭都十分珍视,如果工作做到位,就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调解
为了使双方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和好如初,承办法官在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于6月27日,赶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古尔邦节”来临之际,带领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安家”,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希望双方当事人珍惜多年的婚姻和家庭,在以后的日子中,互谅互让,相互扶持,共同把家庭经营好。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对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表示以后的日子里会团结和睦,互相包容,好好生活。至此,本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结案。
法官寄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信是每一对夫妻共同的愿望。其实婚姻不仅是柴米油盐的琐碎,更是一种责任,踏入婚姻殿堂的双方均应该共同维持、共同经营、相互理解,为人父母,更应该为子女的成长创造一个充满爱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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