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澜,女,45岁,东乡族,现任临夏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商事、刑事审判岗位工作二十三年,共承办和担任审判长审理民商事、刑事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在长期的审判生涯中,他时刻不忘肩负的天平、党和国家的重托,爱岗敬业,秉公司法,一心为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使法律的天平熠熠生辉。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出了她作为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道德和情操,造就了她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素质。由于她具有高度的事业性和责任性,工作积极刻苦认真,多次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妇女工作者,全州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马澜同志始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审理每一件案件,特别是在2006年初被调任刑庭庭长后,她深知刑事审判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带领全庭干警贯彻“严打”方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证据、重事实,准确运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质量和效率并重,把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马澜同志以身作则,勇挑重担,带头承办大案、难案,并且设身处地为刑事案件受害人着想,体现出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高尚道德情操。近三年来,承办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83件,其中调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78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51件,无一件案件出现失误和瑕疵,均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近年来,马澜同志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坚持以调解方式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时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消除原被告间的积怨。坚持以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以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礼,以廉洁司法确保了司法公正。马澜同志以其一身正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临夏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东城区北滨河东路 邮编:731100 E-mail:lxzyyjs@163.com
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