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夏县法院北塬法庭,有一位脸黑、憨厚的年轻法官——刘玉奎,同志们都称呼他刘老师,究其缘由,他是从教育系统调到法院工作的,大伙就按照以前的身份亲切称呼。他不仅是一位秉公执法的好法官,更是一名和谒可亲的好老师。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一直在基层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刘玉奎同志以一名法官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责任心,以维护和谐社会稳定为己任,将本职工作融入建设“平安临夏”的大局之中。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十多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累计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360多件,调解结案率在80%以上。所办案件无错案、无申诉、无涉法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超审限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他被院里连续多年评为“先进工作者”;2004年至今曾三次被院里评为“调解能手”。
一、努力学习,增强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刘玉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丝不苟,他常说这样一名话:“打铁必先自身硬,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熟悉法律、法规,还怎么能驾驭庭审,做到公正裁判”。正是有着对审判工作的这份挚爱,这份责任,刘玉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从未放松过,想方设法挤出时间学习。他把自己身边的同志当作良师虚心求教,经常向一直从事审判工作的老庭长老同志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苦心研读法律知识。1997年2月,通过考试他顺利拿到了法律审判资格专业证书。2005年9月,他报名参加了甘肃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白天办案,下班回家干家务活,晚上全身心的投入学习,通过三年的艰苦学习,考完了全部必修科目,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本科文凭。然而学无止境,随着形势的发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他没有停止学习的步伐,不断给自己“充电”,拿出自己的工资,购买法律书籍,认真自学各种法律知识,为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以诚待人,春风化雨,做一名群众满意的法官
在他的工作经历中,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是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度过的,办理的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均是些小案子。但刘玉奎清醒地认识到,小案件、小纠纷处理不好,就会由小变大,引发其他社会矛盾。他常想,百姓的事,尤其是他们的家事,遇到麻烦,产生了纠纷,来到法庭,就是对法庭和法官的信任,为他们排忧解难,是法官的职责。基于这份诚心爱意,他将调解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审理的始终,用个性的调解,春风化雨般地让对立的双方握手言和,一朝了结恩怨,让破裂的家庭重新和好。2002年3月,刘玉奎接受一起赡养纠纷案,一位80岁的潘老太状告儿孙不尽赡养义务,刘玉奎当即着手调查,很快查明潘老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在外地工作不能就近照顾,另一个儿子是村支书,因工作忙也对母亲照顾不周,潘老太现与孙子住在一起,潘老太觉得两个儿子都不管自己了,便将两个儿子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尽赡养义务。起初,潘老太不管法庭办案的程序和时限,一来到法庭就要住在法庭上不走,刘玉奎就安排她住到了女同志的房间里,第二天给她买早点一起吃,之后就带她到村上儿子家中,当面进行调解,因潘老太的起诉,孙媳妇产生抵触情绪,不愿意再赡养老人;儿子儿媳说老人脾气不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刘玉奎不厌其烦地与潘老太一家促膝谈心,从自然界乌鸦反哺讲到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从“人生七十古来稀”讲到生活的艰辛和为人父母的不容易,从生老病死的人生法则讲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同时指出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如果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春风化雨的良言烙在了潘老太一家人的心坎上,当即达成调解协议,两位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150元,潘老太继续与孙子生活在一起,老人、儿子、孙子都很满意,硬是留刘法官在家吃了顿便饭。
2006年3月,原告赵某因被告康某多占其耕地而告到法庭,审理过程中,两人矛盾激化,被告因通行占去原告耕地10公分,原告气愤地在被告通行的路边挖了一个坑,防止被告再占。为此,乡政府干部进行调解,因不服乡政府处理意见当场将乡政府干部骂走。经过调查,案情不复杂,刘玉奎心想若下判决将会激化矛盾,案结了但事未了,他决定耐心指导,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后再处理,几经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在公开开庭当天,旁听的群众很多,刘玉奎再行调解,在提出充分的事实、证据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让双方当事人懂法懂理,还要有一个宽容的心。庭审结束后,在群众的劝解下,两人终于明白相邻就要搞好关系,否则对生产生活都不利,两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刘玉奎和同事们一起到村上为他们划清了地界,此案得到圆满解决,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永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法官
法官的职业是崇高的,神圣的,掺不得半点虚假,也来不得丝毫个人情绪。要公正判案,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当事人为达到目的,托关系、找门路,说情、请吃、送礼,甚至恐吓、威胁,弄不好就得罪人。朋友劝刘玉奎为了办案得罪人,以后求人办事就难了,既然有人说情,顺水推舟,也就过去了,不必过于认真。但刘玉奎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办案多年来,有许多当事人要请客送礼,或要表示一下心意,他都婉言谢绝了。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如果自己乱吃乱拿了,手中的天平就会偏向一方,就会胡说乱判,那就是给神圣的法律抹黑。每次遇到这类事情,大到送钱送贵重礼物,小到一袋水果,一篮子鸡蛋,他都坚决拒绝,即使案子办完了,事后感谢也不行。2003年,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调解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一方当事人拿出500元钱表示感谢,被刘玉奎婉言谢绝。
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做一名尽职尽责的法官
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刘玉奎几乎把每天的日程都安排的满满的,白天办案,晚上加班,有时节假日也不能休息,顾不上家也是常有的事。十多年,因工作繁忙,对家庭照顾不周,妻子埋怨他不顾家务,孩子也常埋怨爸爸没给他辅导学习,没有陪他逛公园,年迈的父母亲埋怨他没有陪老人说说话,他也常常感到愧疚。同事们说他活得太累,老同学说他疏远了他们,亲朋说他难以接触了,面对这些善意的批评与埋怨,刘玉奎只能报之以苦笑,只能把委屈藏在心底。他深知,即然选择了人民法官这一职业,就意味着要甘于清贫,敢于寂寞,敢于奉献。
刘玉奎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将不断的学习新知识,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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