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法院安全防范工作,4月16日下午我院召开了由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司法警察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苟成哲同志就新形势下全州法院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州两级法院要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更加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大安检投入,完善安保设施;三是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各业务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密切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对思想偏执、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及时沟通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妥善化解矛盾;四是安保工作要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全州法院机关和庭审活动的绝对安全。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少锋同志就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法警支队要加强训练,提高素质等方面做了强调。
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个过程,全州法院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摆上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法院工作人员、机关和审判场所安全,真正做到“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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