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军主持召开2018年第12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邀请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炜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这也是近年来州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中院审委会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并讨论了一起检察院抗诉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委会就该案的法律适用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集体研究后作出表决。列席会议的王炜检察长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马军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全州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创新,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结合审判实践的新变化、新特点,不断细化完善列席制度,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途径和方式。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将检察长列席制度与审判委员会改革有机结合,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
王炜检察长表示,全州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认真列席法院审委会,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通过列席审委会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要密切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联席会议等经常性沟通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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