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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省文明办检查验收临夏中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7 4:26: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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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测评验收组一行5人在省文明办调研处副处长马能福带领下,就临夏中院创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李洪涛陪同检查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听取汇报等形式,对临夏中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详细了解环境建设、氛围营造、创建资料等工作情况。

州法院副院长郑学军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夯实思想教育,打造文明队伍;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创新发展;坚持司法为民,树立良好形象;丰富创建载体,开展特色创建;加大物质投入,夯实创建基础等六个方面做了全面汇报。

验收组对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的实、氛围浓、资料全、特色明。一是领导非常重视,认识到位,思路清晰,组织保障有力;二是活动开展扎实,措施具体,制度完善,整体呈现出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工作风貌;三是活动载体丰富,创建与业务高度融合,工作特色突出,富有成效;四是档案资料整理规范,按照最新的标准有总目录、分目录、分盒、测评说明等一一对应,一目了然;五是氛围营造浓厚,真正用心做了文明创建工作。

验收组指出,省级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在全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单位的省级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标准高、含金量高。就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验收组要求,精神文明创建只有逗号,没有句号。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持良好的创建势头,形成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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